时间: 2024-07-13 07:34:12 | 作者: 造价咨询
南繁科技城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种业安全的支点项目,是国家种业科技对海外输出和国际交流的重要基地,是海南省发展热带高效农业的科学技术创新引擎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标杆的项目定位。
为提升南繁科技城整体景观,提升园区整体形象,拟组织展开南繁科技城园林廊道景观设计概念方案征集工作。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面向国内国外公开邀请具有类似项目成功经验的设计机构或由此类设计机构组成的联合体来参加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选取3个应征申请人参与本次方案征集活动。
南繁科技城项目选址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北侧为宁远河、西侧为G98高速公路、南侧为G98高速公路崖城互通、东侧为三亚崖州铁路货运线。基地所处地段为崖州新城区所在,距三亚市中心城区49公里。本次委托设计范围为南繁科技城园林廊道用地景观(包含水弹性城市设计)。景观设计区域:园林廊道景观设计面积为244319平方米。(附设计范围图:洋红区域+红域+绿域)
本次方案竞赛的设计工作重点为南繁科技城范围内园林廊道景观概念性设计的具体方案展开,需对设计范围内的园林廊道景观进行总体构思,统筹设计。从全城统筹和区域协同合角度,对与设计的具体方案有关的支撑系统、功能组织、绿化设计、建筑规划设计等展开研究。并按工程分类,来投资估算。(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应征阶段设计周期约45天。计划在2019年8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开始并于2019年9月9日组织现场踏勘,届时需应征申请人首席设计师及其团队参会。
有限数量制。参加征集活动的应征申请人(含联合体应征申请人)的数量限定为3个。
1.主体资格。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2.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机构须具有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或境外的设计机构(含境外机构中国境内全资分支机构)须具有大型城市公园、公共空间等项目经验,并获得过国际奖项;设计机构可单独提出应征申请,也可组成联合体共同提出应征申请。
3.技术能力。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机构或联合体须具备大型综合景观园林设计能力;应征申请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的功能性质相类似的景观园林设计经验,首席设计师必须由应征申请人单位中主持过大型综合景观园林设计类项目的设计师担任,应征申请人参加本次活动的设计人员应是其公司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具有海南或华南沿海地区或东南亚地区城市公园或大型公共空间方案设计经验,且项目负责人从事景观方案设计时间不低于8年,并具有风景园林有关专业高级职称(境外公司应有资深设计师担任),其余小组成员至少3年。
4.业绩经验。近3年在海南或华南沿海地区或东南亚地区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个景观工程设计,且其中至少两个规模不小于18万平方米。
5.信誉。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且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况。
8.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共同提出应征申请,需以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和各自职责。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应征,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申请应征。
注:除联合体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申请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后,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不能够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将失去竞争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方案整合深化阶段:由主办方依照方案评审结果,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是不是需要方案整合。整合原则以获奖方案为主,结合其他方案优点编制,整合与深化内容详见任务书。如需整合,将由优秀方案获奖方负责实施,整合与深化一起进行,各单位需在报送参赛方案时,对赛后有几率发生的整合与深化费用提前进行报价或作出承诺,该笔费用将包含在获奖方案奖金支付协议中。
特别提示:境外应征申请人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请提前做好签证准备,以便入围后按期赴海南参加现场踏勘。应征申请人首席设计师必须参加现场踏勘。
符合应征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应征申请人请于2019年8月30日9时00分至2019年9月3日16时00分在组织单位报名登记,并在网(上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只有合乎条件,并在组织单位报名登记的应征申请人才可以获得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密码,正式参加资格预审。
报名登记的程序:①在主办单位网站上下载报名表;②填写报名表后,将底稿(doc格式)及加盖单位印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回;③组织单位确认应征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并进行登记。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9年09月05日15:00(北京时间)。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国瑞城写字楼北座3A01室。
5.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预审资格。
2.获奖方案奖金人民币150万元(含税)(含编制设计范围内绿化导则);通过资格预审并提交了合格应征方案的应征人,设计文件满足方案征集任务书的基础要求但未获奖的,将分别获得应征补偿费人民币50万元(含税)。设计的具体方案的相关权利按照另行签订的版权转让协议,由主办方享有。
4.应征人的应征设计的具体方案的使用权归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项目的设计中使用应征设计的具体方案,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在项目的设计中或在设计的具体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设计的具体方案的内容,也可以对设计的具体方案做修改。同时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还可对应征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别的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作品。
6.设计机构所获的奖金的税金(含中国境内、外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和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9.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