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5-18 08:45:09 | 作者: 招标代理
日前,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发展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工作要求,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问题,规范新建商品房全装修活动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下发了《关于加强昆明市新建商品房全装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新建商品房全装修属房屋建筑工程整体质量安全的一部分,应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新的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试行。
新建商品房全装修,是指建设(开发)单位在交付前,商品房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
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
并且从事新建商品房全装修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一定要依法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建设(开发)单位是实施新建商品房全装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倡导建设(开发)单位以市场为导向,推行菜单式全装修,满足那群消费的人个性化需求。
在设计施工环节,应纳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图审查,原则上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与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报审,在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在开工前单独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核检查,并纳入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在商品房销售环节,建设(开发)单位应在项目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装修标准,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明确装修主要材料、设备、质量保修期等内容;
在竣工验收环节,严格按工程验收制度组织进行分户验收;在交房时须向购房者提供电气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隐蔽部分的竣工图纸或布线图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相关竣工资料。
同时,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设计的项目,应审查全装修设计(含消防设计审查),并在施工图审查意见中注明含全装修设计,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实施工程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工程技术标准和合同进行全装修施工,对实施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监理单位理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全装修监理,对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任特别是要按规定做好进场装饰装修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核查和相关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