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4-09 13:14:40 | 作者: 招标代理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同意遂昌县为全省单村水站改造提升试点县的批复》(浙水农电〔2023〕35号)、《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昌县农村单村水站提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政发〔2023〕49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提高供水水质水量稳定达标,全面增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做好单村水站改造提升试点工作,我局编制了《遂昌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技术指南》。现将单村水站改造提升技术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
本指南规定了遂昌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根本原则与技术要点,适用于单村水站改造提升,散户供水点的改造提升可参照执行。
(1)能延则延,优先推进管网扩网。充分的利用现有城镇水厂和新建(扩容)城镇水厂供水能力,最大限度向农村进行管网延伸。
(2)能联则联,着力实施联村供水。以在建和建成的水库(山塘)为供水水源,根据村庄规划和“农村分类底图”,突破地域界限,实现跨镇村规模化供水。
(3)全方面推进,加快改造提升单村供水工程。按照“建设有条件、百姓有意愿”原则,制定单村供水站改造计划。对于散户供水点,参照单村供水站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4)动态保障,统筹项目建设确保安全过渡。对规划纳入城乡一体化供水改造但尚不具备近期实施条件的,按照“先建支网、预留接口”原则实施改造提升。对计划搬迁的村庄,结合搬迁进度安排,对水站进行过渡期临时改造。
地表水水源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 3838的规定,地下水水源水质符合《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GB/T 14848的规定。当暴雨等天气条件下原水含沙量较大或浊度经常超过500NTU时,应设置初滤、预沉池等设施,保障进厂水满足设备处理要求。
优先采用水库、山塘以及引调水等稳定水源,应开展水源供需平衡分析,确定枯水年水源最大可供水量。设计供水人口宜根据户籍人口和居住在本地的常住人口加上民宿、农家乐等主要流动人口综合确定。当采用低坝式取水构筑物时,水源蓄水量宜不少于5天的应急供水量(采取限时供水等措施,每天供水不低于6小时,供水量人均不低于60升/天)。当单一水源水量不能够满足要求时,通过新建蓄水设施、打井、寻找新水源点、增加应急取水点等方式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形成多源联供、蓄水设施联调的水源供水格局。当地或邻近地区确无适宜水源时,应制定枯水期应急保障方案,必要时可实施就近拉水送水。
应急取水点可设置在水站附近溪沟,应在净水设备前原水管道上设置应急进水口,枯水期通过应急取水泵提水接入原水管道。应急取水点水质应满足净水设备原水水质要求,取水泵设计扬程应满足净水设备进水口水压要求。
以地表水为水源时,根据地形条件宜采用重力式取水。取水构筑物应有防止堵塞、冲刷、淤积等破坏的措施。
单村水站设计人均日供水量达到150升/天以上,工程设计日供水规模,要结合非流动人口、村庄发展规划等综合确定,同时预留农村民宿等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
供水水压应满足配水管网中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要求。用户接管处的最小服务水头,一层为10m,二层为12m,二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增加4m。用户水龙头位置的最大静水头不宜超过40m,超过时应采取减压措施。
单村水站应配备具有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单元的净水设备、净水构筑物或采用膜深度处理。根据原水水质、管理条件等选不一样工艺。采用一体化净水设备的水站宜预留同等规模的膜深度处理设施安装位置。
(1)以水库、山塘或山溪水为水源时,可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净水工艺。供水覆盖人口达到1000人以上的水站,宜采用常规构筑物型式。供水覆盖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水站,可采用一体化净水设备。
(2)原水水质良好且长期稳定的地下水,在保证供水水质达标的情况下,可仅设置过滤净化设施。
(3)对原水水质不稳定、运行管理条件好的供水站,可采用一体化设备加膜深度处理等设施。
(4)供水站必须配备可靠的消毒设施。消毒剂投加点宜设在清水池或高位水池的进水口处,当原水中有机物或藻类较多时,可在混凝沉淀单元前和过滤单元后分别投加。消毒剂的投加宜采用自动控制设备,有条件的宜布设故障自动报警设施。
应优先采用低功率、低能耗的净水消毒设施,线路功率应满足水站净水加药、自动控制、监测、照明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要求。
对于公共电网供电距离远、难度大的,可在水站设置太阳能板,通过光电储能供电,光电储能系统的设计应最大限度地考虑安装区域的日照条件及水站设备用电需求,原则上储能电量不少于水站设备3天的用电量。
按照“保障民生、依法合规、节约用地”的原则,以保护耕地、保护自然环境为底线,用好、用活、用足各项土地政策。科学做好项目规划和选址,尽可能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合理整合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
为便于运维管理,单村水站站址应充分的利用现有道路,无现状道路可用时宜设置交通便道。
应充分利用地形,满足方便运行操作、维护检修等要求。建筑风格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镇村精品示范、水美乡镇等,可融入饮水安全、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等相关知识与政策。厂区建筑物布局、管线布置等应整洁美观。
供水站应统一命名,在大门处醒目位置应设厂名牌、工程简介牌及责任牌和农村供水LOGO。应在内部设置公告类、名称类、警示类、指引类等标识牌和生产运行、水质检测、维修养护、安全巡查等工作制度(操作规程)牌。厂区绿化占地面积宜不小于水厂总面积30%。
(1)生活饮用水管网不应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自备水供水系统相连接。水源到供水站的输水管道,可按单管布置;配水管网可按树枝状布置,有条件时可按环状布置或环状树枝状结合布置。对于供水区域高差变化较大的,配水管网宜分片分区布置,保障地势较高的用水户供水需求。
(2)输配水管道上应布置排气阀、泄水阀、闸阀、空气阀、水表等附属设施。室外管道上的附属设施应设置在井内,并有防冻、防淹措施。
(3)单村水站的进出水管及分户供水管上应设计量装置。计量装置应设在管理方便、不会非常容易损坏的位置。
(4)漏损率较大的管网,应及时进行更新改造。其中,公称直径200mm及以上的供水管宜选择球墨铸铁管,公称直径200mm以下的供水管宜选择PE管。
(5)管道铺设遵循应埋尽埋的原则,非冰冻地区,在松散岩层中,管顶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m ;在基岩风化层上埋设时,管顶覆土深度不应小于0.5m ;穿越道路、农田或沿道路铺设时,管顶覆土不宜小于1.0m。因岩石地基等特殊原因无法埋设的,应有调节管道伸缩的设施,同时做好保温、抗冻措施,并设镇墩、支墩。
(1)对于水站通讯信号、电源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应积极地推进水质、流量、水位在线监测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并设置防雷接地措施。
(3)宜在加药设备、净水设备、清水池等关键工艺部位及厂区大门、围墙、防护栏等需安全保护防范部位设置视频监控等安防设施。
(4)在有条件的单村水站,结合水文气象预报信息和水量供需能力分析,增强预报、预警能力,推动数字供水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