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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凤余支线北延亚太路新建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

时间: 2024-04-09 13:12:49 |   作者: 行业动态

  (项目名称)已由(地方)南行审投〔2023〕44号,(铁路)上铁办科信函〔2023〕153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的业主为嘉兴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核检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凤余支线北延亚太路新建工程,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双向六车道,路基宽42m,设计速度60km/h,工程起点桩号 K0+000,起点位于现状余步公路与凤余支线,终点位于规划槜李路交叉口, 路线公里。亚太路沿线与沪昆高速相交,对沪昆高速进行改建,改建起点为: K91+023.906,终点 K92+475.53, 长度约 1.45km,沪昆高速设计速度为 120km/h,双向八车道,路基宽为 41.5m;同时新建一条高速保通道路,长约2.06km, 路基宽20m,单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80km/h.项目主线 座,桥梁结构采用小箱梁,道路路面结构层采用4厘米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6厘米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8 厘米沥青混凝土(AC-25)+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沿线交安设施、路灯工程等一并实施。沪昆高速改建段设置1座桥梁长度约为931m,桥梁结构基本采用小箱梁。桥头引道路面结构层采用4厘米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6 厘米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0厘米沥青混凝土(AC-25)+36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对改建段交安设施、管线迁改和保通道路等一并实施。

  项目总投资概算约115481.43万元,其中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约72969.31万元。

  2.3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提交完整检测报告,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备案止,预计5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凤余支线北延亚太路新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主要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及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的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含实体检验测试、外观检查),出具实体检验测试、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建筑设计企业对工程质量做评定。检测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浙交【2019】184号)及《关于逐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交工质量评定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嘉交工管【2022】8号)文件执行。具体检验测试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验测试的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黑名单。

  3.5凤余支线北延亚太路新建工程桩基专项检测的中标单位、实施工程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测试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及其所属的试验检验测试的机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为: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4.3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日前,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 招标人只对在规定时间收到的疑义予以答复,逾期提交的疑问将不予答复。

  4.4招标人将于2024年4月8日前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09时00分。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地址: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嘉兴市中山东路1558号耀城广场B座1602室),收件人:孙先生,联系方式,以便接收人员做好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反馈投标人,同时,投标人应最大限度地考虑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注:1)投标单位邮寄投标文件后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代理处邮箱(),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2)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便于代理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若因快递公司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3)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线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检验测试的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验测试的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2、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备案书(竣工验收评定书或备案书为准】,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不含大中修、整治项目)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须含路基、路面及桥梁)的交工(或竣工)质量评定检测任务;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或桥梁工程专业)或人社部和交通部颁发试验检测师资格(道路工程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不含大中修、整治项目)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项目的交工(或竣工)质量评定检验测试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年龄__/__周岁及以下;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工作员信用评估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桥梁工程专业)或人社部和交通部颁发试验检测师资格(桥梁隧道工程专业),年龄/周岁及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工作员信用评估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包括职称证、身份证、试验检测工作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信息等,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出后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制件。

  2、项目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体现人员姓名和任职的,应提供发包人(或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无需提供试验检验测试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承包人提供的检测设备除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外,应依据工程真实的情况需要无偿增加检测设备数量和提供满足竣(交工检测)所需的其他检测设备。